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震驚!滿清絕密文:《滅漢種策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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震驚!滿清絕密文:《滅漢種策》 Empty 震驚!滿清絕密文:《滅漢種策》

發表 由 江水西流 周四 12月 17, 2009 1:46 am

咱們都是遊牧種耳。三百年的前,天啓我牖,朱明崇祯帝失江山,毛賊吳三桂背他祖宗,投降咱們。其時咱們的世祖章皇帝老佛爺,應天命之順,相人事之機,長驅直入,以奪中華,據其九鼎,佔其土地。凡漢人之叛我的殺之,服我的因而愚弄之,吸其脂膏以供奉咱們,搗其腦漿以灌溉咱們。蓋彼之消,即我之長;彼之绌,即我之盈也。噫!咱們世祖老佛爺的所以爲我子孫長久計者,這麽樣的深,那麽樣的遠,能不日夜馨香以頂祝之哉。



雖然,推世祖老佛爺之初心,猶有不止此者。覆人之國,必滅人之種;餘孽不淨,後患終多。故那時大兵南下,逢城就屠,逢村就燒,雖殺戮過慘,毫不嫌其忍;踐踏過甚,毫不覺其酷。又摧又摺,又刈又削,務必掘其根,絕其生機者,非他也,替咱們子孫除去後患耳。無何,有誌未竟,所策不遂。說什麽天地好生之德,致敗於功虧一篑之時。而當時的漢人,才吃了大虧,怕咱們的威勢,固俯首貼耳。如牛馬畜生,或伏於枥,或受羁絆,情願爲我服役,不敢稍生叛妄的心者也。加之咱們聖祖仁皇帝,寬容大度,不喜斬殺,六十年間,因循姑息,雖曰天下太平,是咱們初進中華享福的日子,實則養癰成疽,坐失機會之時矣。



世宗、高宗、仁宗、宣宗,百餘年間,沿聖祖的舊訓,貪目前的快樂。

凡我八旗子弟,抛弓矢,厭戎馬,驕矜之氣,流爲苟安之習。強悍之風,變做怠惰之人,而其時的漢人,卻生生息息,養他的元氣,補他的瘡痍,蠢蠢動動,生機複活。

至宣宗暮年,長發賊起於廣西,蔓延十三省,動了二十年的兵,傷我骨肉,殘我手足,大有如河堤一決,不可收拾之勢。而咱們反爲其噍類者矣。




倖也。當今老佛爺輔先皇帝穆宗垂廉聽政,聖明英斷,謀算無遺,用曾國藩、左宗棠輩,騙之以小利,假之以虛名,籠絡之,閧愚之,使他們自相殘殺。而咱們則坐觀其成敗,不數年間,悉平定之。雖然,今又隔了數十年矣。此數十年中,時勢既大變,而漢人的智識,又驟然長進了許多。倡(猖)狂之徒,四處奔走,不是說革命,就是說排滿,種種謬論,使咱們聞之,能不觸心麽琺




夫他們尚知排滿,咱們能無滅漢。咱們做了漢人的皇帝,已三百年。不把他們殺完滅盡者,實我列祖列宗一念之姑息耳,乃久而久之,死灰有複燃之勢。爛蛇有毒焰之張,居然爲我心腹患矣。傳曰:小不忍則亂大謀。恨咱們的祖宗,沒有三複於斯言。恨咱們的八旗子弟,脫掉遊牧之苦,驟得尊養之樂,只圖目前,不問後禍,致使鼠輩跳梁,一至於此。故爲今之計,莫如趁他覺悟的不多,倡狂之徒,勢力未固,容易撲滅。其他昏懵未醒者,則或明或暗,設多方的陷阱,以致之死地。漢人雖多至四萬萬,咱們人數,遠不及他,然咱們以居高臨下之勢,陰險狼(狠)毒之手,殺完滅盡,實亦易如反掌耳。



茲姑略就吾意見所想到的,筆之於左,共分八種:第一滅農商,工人附於商內;第二滅會黨,第三滅學生,第四滅士,第五滅官吏,第六滅兵,第七滅婦女,第八滅僧道。條分縷柝(析),纖微不遺,務使一網打盡。世界之中,沒有一個漢人,漢人一天不殺盡,咱們一天不能安枕已。



滅農商

前在杭州,與駐防瓜爾佳氏談。瓜爾佳氏,咱們八旗中之鳳毛麟角,曾上過當今老佛爺書的。他說待漢人之方法,第一要使漢人的農民商賈,不得生活。夫農民商賈,爲一種族生利之人。漢人所得以生生息息者,即在於此。咱們今日所最當註意者,亦在於此。農爲漢人的根源,商爲漢人的枝流,斬除根枝,閉塞源流,滅漢之第一策也。咱們不曉得買賣,不曉得種畜,以爲勞苦之事,都讓他們去做;安逸之事,委屬咱們。以漢人之勞苦所得,供養咱們之安樂,其計果然不錯。可惜漢人之所得十百千萬,其所以供養咱們者,不過百分之一而不足,故咱們雖安樂,而日覺其瘠;漢人愈勞苦而愈見其肥矣。

農業者,火兒燒不盡,水兒沖不倒的。譬之傢裏的恆産,取之不怕竭,用之不怕盡者也。乃咱們列祖列宗何以好人兒似的,收那麽輕的稅,完這麽少的錢糧乎琺而漢人中之一二奸诘者,又鼓吹邪說。漢人立國數千年,做皇帝的,漢人居多,以漢人治漢人。其方法另有一種,咱們切不可學。他們曆史所講的話,只可目爲邪說,惑亂聰聽。曰減賦,曰輕稅,曰免徵。偶一不慎,即墮其計。蓋此種政治,行之於同種族之國內,則爲善政,非咱們所宜行者也。咱們何苦捨絕大之利益,而博(搏)漢人之虛頌功德耶琺往者不計,來者可追,及今設法,猶不爲遲。自今以後,當使漢人的爲農者,不許種米麥,而改種罂粟。種罂粟的故詳下結論中。田契地券,舊者作廢,須改換新契。換契時,每畝須納捐若幹。不換的把他田地充公。無舊契的,亦把他田地充公。舊契非五十年前者,則把他田地一半充公。五十年前舊契,見經長發賊者,大半失去。

如是辦法,當朝下令而夕得充公之田地無數。既得田地,乃令咱們的貧苦者耕種之,務使咱們握衣食之權,而漢人則賣妻鬻子,破佈衣補不得洞,餓肚子熬不得饑而後已。且咱們得漢人國,已將三百年,但漢人的地,仍屬漢人。咱們當設法悉把他地充公。不妨借還洋債之名,以得之於無形。張姓有田地值一千元,值十抽三,每年須完三百元。李姓有田地值一萬元,值十抽三,每年須完三千元,完不足的充公,久而久之,則張姓、李姓的田地,無有不歸於咱們者。漢人既沒有田地,自然不能耕種,憑他有多大的能幹兒,也是沒用了。所謂英雄無用武之地也。咱們則得了田地,農也好,桑也好,不數年間,衣食之權,悉歸掌握,一旦扼其喉而絕其食,四萬萬之漢人,可在一霎眼間,盡墮入枉死城矣。





商賈者,其可惡之點,較之農民勝十倍。其生利之處,亦較之農民多十倍。有智識,能活動,將來的害及咱們,正未可限量也。不聞上海有什麽商會、商學堂麽,發達之機,方與(興)未艾,宜核定法律,不許開設。商業公所,隨處都有,勢力之所萌芽,人心之所團結,尤宜急行封閉,把他的公所公款,悉數充公。既名公所公款,則把他充公,不患無此。商人的子弟,宜嚴禁其讀書入學堂。因他們的智識長進,其能幹非普通之學生可比,倘令他們明種族之辨,念祖宗之仇,則將他們所有的資本,悉贈之於革命黨,同咱們爲難,咱們就危險矣。外洋的商人,具冒險性,足蹟遍五洲,其資本更多,其能爲更大,其爲咱們患者更深。然滅之之法,竟難完善。慾殺之,則非權力所能及;慾誘之,又非甘言所能愚,小利所能動。惟有責其忘卻本國,目之曰叛逆。譬之流徒充軍,以絕其歸路。有私行歸國者,令地方官就地正法。其傢族親戚的在內地者,不論本人歸國不歸國,一並株連,幽之致死。且外洋之商人,不論在何國,都是聚居一處,所謂居留地者。最好如檀香山之故事,借洋人之手,一火燒盡之。如洋人不下此手,惟(我)們當從中搬弄之,或使洋人生妒忌心,或使洋人生厭惡心,全憑咱們搬弄得法。檀香山之事,不怕不再見於後日也。






至內地之商人,則每營一業,即連結一幫。自今以後,凡結幫者,當日(目)之爲匪黨,四處搜捕,定以死罪。不然,則別想一法,令他捐錢。有捐銀一百萬元者,賞他公爵,就賞他一個王爵也好。捐不嫌其少,賞不嫌其濫,他們斷不能以虛銜高爵,可當了飯兒吃的。剝其皮,抽其筋,咱們雖不殺他們,他們猶能自活乎琺且開鋪的收鋪捐,挑擔的收擔捐,打包的收包捐,過關的收出口入口,上岸落地等捐,過卡的收魚鱗捐。節節捐,都是值十抽一。有抗捐的,則照例嚴刑處死。讓他咱(們)困之又困,得不償失,不作商人而後已。他們既不做商人,於是,令咱們的人,操經濟,做買賣,以壟斷其利。咱們的商人,作爲官商,一切不捐稅。不捐稅,則物價賤;物價賤,則商路廣而利益多。不數年間,當能使漢人中沒有一個做商的,而商權悉到咱們的手兒裏也。至於彩票一事,本爲騙錢的好法兒,商人報效的最多。然而,國債股票,買者極少,反願以莫大之財,造什麽鐵道兒,其弊蓋在昭信股票也。今年上海絲況,聞極虧本,傾傢蕩産的,往往四五百萬,恨咱們沒有法兒,把他裝在荷包兒裏耳。

農商之外,更有一種工人,雖說是做工的,然而他的生利,亦不亞於農商。內地也有,外洋也有,人心齊集,勢力不小,非但咱們當設法防之。即洋人亦有些怕他,不讓他們到國內做工。蓋他們既勤儉而又活潑,智識一開,驟能爲禍。不觀俄羅斯的虛無黨麽,做工人者,居其一大半。此其明證也。漢人的做工者,倖而智識未開耳。咱們當趕早屠滅之,以免噬臍。屠之之法,一切當與商人同。因他們的情形,與商人大略相同也。商人有幫,他們也有幫。商業有公所,他們也有公所。商人能到外洋,他們也到外洋。所差者,商人之錢多,工人之錢略少耳。商人者,以資本博(搏)利息;工人者,以身命換錢財。故滅之之法,當比商人專加一條,以對內地的工人:工人每日得錢,多少不等,自今以後,當令他們每日捐錢若幹。每天得二百文者,值十抽三,捐六十文;每天得二千文者,值十抽三,捐六百文。納捐的作爲官工,不捐的目爲私工,與販賣私鹽同罪,就地正法,並當株連募集工人之人,使其不敢收留,以斷絕他們的路。如是辦法,則他們雖慾不顧身命以求微利,而終不免輾轉溝壑之一日矣。

滅會黨

好肉不生瘡,無可加以切割;白玉不有瑕,何所從而琢磨。漢人之有會黨,正送咱們以屠殺的好機會也。夫沒有會黨,則無從著手,殺人的事,勢難而效緩。有了會黨,則可以爲名,殺人的法,勢順而效速。且無會黨時,只能以咱們的一人,去殺一漢人;有會黨,則可以借一漢人而殺一漢人;更可以一漢人,而殺十百千萬的漢人。長發賊苟再見於今日,四萬萬的蕞爾醜類,不愁不死掉一大半兒。然可慮者,近來之會黨,大爲東西各國留學生所煽動,孫文一派,又大倡民族主義,倘盡他猖獗,不去提防,實足爲咱們的勁敵耳。吾願吾善殺漢人的鉅劊手,就從這兒著想罷。



夫會黨之多,哪兒沒有,幾遍了十八省兒。然咱們的人,沒有一個廁身其中,此爲大危險。今當密派咱們最親信的皇族,僞託同黨,混雜在內,或藉以運動,或藉以離間,或藉以偵探,或藉以破壞。種種陰謀,務須密佈,使他們自相殘殺,自投羅網,此上策也。不聞咱們祖宗說麽,八旗的兵,以禦外侮則不足,以防傢賊則有餘。故無論何地,苟有蠢動之機,捕鳳捉影,不問其事的實不實,立即屠他全城。無論何人,苟有剿滅之功,不問其當剿不當剿,立即給他重賞。且會黨所最喜焚掠的,莫如洋人的教堂。洋人所最要保護的,亦莫如教堂。苟會黨有焚掠教堂之舉動,固可由他焚掠,不必爲之禁止,不必爲之保護。倘會黨中有狡猾之人,不肯做此等事;咱們當設法煽動之,或者密派他人,託名該黨,大肆焚掠,以爲嫁禍之地。務令會黨之所以開罪於洋人者益深,則洋人之代我殺戳該黨者亦兇,是咱們兵不血刃,而坐置他們於死地也。


至於東西各國的留學生,浸淫邪說,灌入內地。會黨之中,往往有學生做其指揮,則宜防其交通,而遺成無窮之羅織。可密令各地方官,凡有鉅盜被捕,即擇最負輿望之學生,最有權力的新黨,遍爲網羅,令他妄攀誣陷,一經嚴刑迫認,無不同被株連。此時雖孔顔複生,亦不容置辯,聚而殲之性命是聽矣。

(眉批:最重輿望之學生,可危矣。惟有巴結監督、公使及遊曆官,得他的揄揚或保舉,尚可轉禍爲福。)

其他可以相輔而行者,則咱們的人,當考究警察,練習勁兵,駐防各地,以扼住他的咽喉。區區會黨,不難令其死無噍類也。


滅學生

十年來,迫於洋人之勢,國傢不得己而變法,開學堂,派出洋學生,不過要遮洋人的耳目罷了。不意此等學生,知識驟開,屢與咱們爲難。有學問,有本領,有社會上的聲勢,有外國人的救援,或潛內地,或居外洋,合天下計之,雖沒有確切的調查,其人數已不少。他們既自相結合成一社會,複與別的社會交通連絡,做種種煽動之事。故漢人之爲咱們患者,惟此學生一派爲最兇。今日當處置者,亦惟此學生一派爲急急。處置的法兒,一則阻他知識的進步,一則絕他活動的道路,務必嚴定法律,密佈羅網,以防患於未然。蓋他們的所以智識增進者,無非書籍報章,而學生的最兇惡者,又都在私立學堂及自費出洋留學生中。自今以後,凡內地學堂,當不準私立,悉由官開。學堂中除日用課本的外,不準學生私自取入他書,而課本則須由國傢勘定的,方能頒行。




且學堂中體操一門,當一律除去。體操一門,小言之,則能養他身體強壯;大言之,則能開他尚武風氣也。外洋留學的,當永遠不準私費出洋,有私自出洋的,罪其父母,夷其傢室。其已出洋在外的,當使他永遠不能歸國,有歸國的,就地正法。其官費生之在外的,當派咱們親信的自己人,前往各國,監督一切。往做監督之人,宜扮做漢人,同他們淆溷,方可探他們的真情也。




若少有異心異言,即誘他歸國,置以典刑。至留學陸軍一節,尤當註意。以後凡不是咱們八旗人,均宜不許學陸軍。並且要同洋人說明,凡漢人到此留學,體操一門,不必教授。洋人當無不可也。




又留學生在外洋,或三年四年多年,非有政府特召,及經監督許可給憑者,不準私行歸國。書信除傢書外,不許來往。然傢書亦須開封呈監督閱過,方可遞送。其馀則書籍、報章二門,蓋尤當特定律法。蓋近日的學生,往往借書籍、報章,以煽動人心也。書籍則非由國傢勘定者,不許出版。倘有私自印刷發售的,即嚴行究辨。除作書的正法外,罪及印刷局。印刷局最好不準私開。報館則亦須經國傢許可後,方能開設。現在各地報館林立,宜一律封閉,擇其中嚮來議論純正者一二傢,如上海之申報館等,則命之曰國傢鑒定報館。派一咱們親信的人,做他的總管理。



至外洋的報章,著內地一律不許售賣,不論何人,有一張外洋報章的,即當處以死罪。如是辦法,則學生之患,自能消滅,可無憂也。

然而,又有最要緊的事一件,凡內地各學校內,不可全教漢人。每校須插入咱們八旗子弟數人,以作偵探,遣派出洋留學的亦然。名曰與彼同學,實則暗地監察。倘有鳳吹草動之蹟,內地學校,則全校學生均行處死;外洋學生,則撤回本國,立即正法。其餘則當多開極完全的學校,悉令咱們八旗子弟入校肄業。外洋留學的,倒不必多派,宜遍佈在內地各處,使其熟悉各處的情形,預備因時制宜,數年之後,自能造就成材。而漢人則雖有學校,雖有出洋留學的人,而知識不得長進,徒成無用之輩,咱們要殺就殺,要剮就剮,仿佛易如反掌矣。



滅士

漢人中號稱爲士者,最沒用的人也。力不能縛雞,智不及狗盜。咱們雖不殺他,他們能自投於我掌握中。




觀其大概,可分兩種:一種是咱們可以利用他的;一種是自己在那兒待死的。可以利用的,以曾國藩、左宗棠、李鴻章輩,做他表率。咱們當誘之,使做曾國藩、左宗棠、李鴻章。然曾國藩、左宗棠、李鴻章不易多得。擇其次者,以功名醉他的心,以詞章縛他的誌。或用爲各學校教員,或用爲各地方教官,使先輩的傳遺,毒與後輩,做後輩的監督,而使勿沾染各種新學,以挫摺閉塞他們的生機。




倘遇他們的後輩,智識高超,不能爲其所惑,仍做出種種妨害咱們的事,則就可歸罪於他們,一並處死。自己待死的人,則無知識,無學問,終日鬼渾,與世浮沈者也。不必由我殺之,雖生亦無慮也。蓋此等人,實爲漢人的蠹魚,居分利的一大部分。若漢人而盡是這樣兒,咱們可無憂矣。故滅之之法,姑不必論。待各種人皆死,此等人亦同歸於盡耳。雖然。亦不能過於小視也。奸匿之徒,往往出於其中。當想一預防之法,以遏絕之。

蓋此等人有了讀書識字的根基,易爲邪說所煽動。第一,當嚴禁其看新書,除四書、五經、二十四史外,不準涉獵他書。報章除國傢鑒定之報章外,不準瀏覽他報。從下令之日,始先嚮他傢抄搜一遍,有犯禁的書報,一律焚毀,以後犯此者,抄斬不捨。又不準與外洋留學生交通往來,犯者亦抄斬。又朋友樂道,固無妨礙。然群居談論,易開知識,當學朝鮮的法兒,不準五人同行,犯者亦要抄斬。若士人能三十年不幹禁例,則不及第者,亦命之爲及第,賞他做教員或教官,歸入爲咱們利用的一種。




滅官吏

漢人之做官兒的,較之咱們,佔其多數。此時雖傾心歸嚮,爲咱們所驅使,然而,非我族類,終生異心。一旦被人運動,厲階之禍,何堪設想琺昔者雍正老佛爺,天亶聰明,深謀遠慮,早有所想到。密谕當時宗室曰:凡漢人不得假予大權,以免噬臍之患。故其時南北兩洋,都是咱們自己人,年羹堯雖有大功,終究把他弄死。血滴子之謠,遍於天下,使他們凜凜於心,不散(敢)稍動。苟有一二小過,即殺之於無形,誅之於不測。若此者,非立法的酷虐也,待漢人的法兒,非此不可也。



然此法行諸當時則有餘,行諸今日則不足。蓋當時的漢人,昏愚無智,不生異心,除一二有權勢的外,都不足慮。今日則不然,無論大官兒,小官兒,都能掉咱們的槍兒,故當想一極好的法兒,使之漸漸消滅。凡天下之做官兒的,均是咱們自己人而後可。

總之漢人的做官者,咱們只好當他是殺人刀,種種苛求,不能讓他安樂。譬如錢糧,則總要他解十成,平餘則亦要提取。捐款則又必多派,使他逼迫到沒有法兒,則不能不搜括百姓。咱們的搜括百姓,即是咱們的舉刀剝割也。然他們雖能做咱們的殺人刀,終究靠不住,故又當別設兩法以治之:一曰強迫法。凡漢人有想做官及已做官者,悉逼令他入咱們八旗籍,他們所有的財産傢室,須歸各省將軍爲之經理,雖本人亦不許擅動及揮霍。倘有不遵的,立即革職。一曰芟除法。凡漢人之做官兒的,遇有革職、病故、提空等事,滿十人則補一漢人,馀則均以咱們自己人補之。不及十年,做官兒的,漢人自當絕蹟。且投旗的人,做官不得過三品,其已爲三品以上官者,當查其年紀,若滿四十五歲者,即令其休職。休職後,加以極大的虛銜兒,令各省將軍,並他的財産傢室,押送至咱們八旗本籍養老,永遠不許入中原一步。噫!尾大不掉,患大難醫,及今不設法,恐無及焉。

即以現今之張之洞、袁世凱而論,一個在南,一個在北。其勢力的大,不可限量。叛逆之蹟,雖未顯露,然異心之生,已非一日,極宜迅速設法處治,學雍正老佛爺的待年羹堯,加以嫌疑,置之死地,不然,則一朝發動,將措手不及也。

(眉批:你尚不曉得江督週馥,德人慾認他爲南清之伯裏玺天德乎琺張之洞、袁世凱,效力天朝,如是之忠貞勤順,斷斷不會生異心。請你勿急。)

滅兵

識時務者都說:兵爲國傢之寶,可以禦外侮,可以防內亂,不有兵就不能成國傢。故東西各國之優待兵卒,與常人異。糧饷,則最多的每月一百元,最少的亦有二三十元;買物及玩耍,均可以打摺兒。其所以如此優待者,無非要咱們命,替國傢打仗,而又是哀憐他們耳。(按:原文如此)然而,此等法兒,好是好招兒,咱們卻不可用,只能行之於咱們八旗兵,萬萬不可行之於漢兵。蓋咱們之用漢兵,只要咱們命,不必哀憐他。

各國的用兵打仗,要使兵自己情願投死。咱們之用漢兵,不必問他情願不情願,可以強迫他去打仗。打得勝,咱們享福,打得敗,他們送死,與咱們不相幹。故平常日間,不必優待他,只須少給糧饷,用強硬的手段,酷虐之,壓迫之耳。蓋漢人之當兵者,無非遊手好閑的人,只要有飯兒吃,不管什麽苦處,容易爲咱們所愚弄也。且咱們之用漢兵,正所以殺漢兵;若慾禦外侮,強國傢,還要用咱們八旗兵。他們是終究靠不住的。咱們亦不要靠他們的,只要他們自己人相殺,把自己人殺盡,然後,咱們再把他們殺盡耳。



蓋漢兵雖操練了多少,其實都不中用。他們的能爲,只可令其滅土匪。土匪之不兇者,則他們可一鼓而滅之;土匪之兇者,則他們殺土匪,土匪殺他們,兩敗俱傷,死者更多,咱們更樂。待其將土匪滅盡,咱們再驅之使與洋人打仗,他們一遇洋人,無有不全軍覆沒者也。不記從前長發賊之時乎琺咱們用了湘軍、淮軍,長發賊就不能抵敵,漸就撲滅。其後與法國、英國、日本國,屢次打仗,湘軍、準軍即見沒用。咱們亦明知他們是沒用的,不過要借洋人之手,以送他們的命耳。他們殺土匪,洋人殺他們,不上數年,土匪也滅,漢兵也滅,於咱們則毫無損傷,坐收其功。設法之既善且密,莫過於斯矣。


滅婦女

漢人的懦弱,即在婦人女子,號稱二萬萬,其實可目之曰無人。漢族中之得其益者,僅生育之功耳。他們纏腳的風,實爲自己覆滅之道。咱們當下一令,謂他們纏腳一事,實千古遺傳之舊習,萬不能把他埋滅。務必人人纏腳。最小的可授以诰封。不纏腳的,均目爲下等人,不準嫁婚,違者淩遲處死。且婦人女子的能生育,實爲漢人發達的根基,宜設法少少阻絕之。




漢人古時本有點秀女一事,咱們入關的時候兒,因不慾混亂種族,故除去其例。其實不然,他們婦人女子,既屬咱們,則所生之子,即咱們自己種子,毫不妨礙也。故現在當興複其例,每年半須點秀女三千人入宮。入宮後,饑之,凍之,幽囚之,以速其死,死後重點,終而複始,二萬萬人,死有餘矣。且數年前曾有上谕,令咱們與漢人通婚者,此亦爲極好的事。但須加註一條,凡通婚的,只許咱們娶漢人,不許漢人娶咱們。咱們娶漢人,則二人、三人、四人、多數人,均不在禁例。如是之後,則咱們的種族自然昌盛,而漢人則無妻之人,必日多一日,其種族當不滅而自滅矣。



又漢人現在往往要立女學堂,此風萬不可長。當委之曰:敗壞風俗,立即封閉,嚴行究辦。不觀俄國的虛無黨麽,中間婦人女子極多,其弊即在開女學堂,婦女入了學堂,其知識自然長進,倘漢人中亦有此等婦人女子,則爲咱們患者,更無底矣。

滅僧道

四民之外,有僧道一派,不耕而食,不織而衣,本爲漢人中之蠹。然其所擁的赀産,聚而計之,亦不爲少。不足爲漢人憂,實足爲咱們累。蓋他們人數既多,團結又堅,咱們不除滅之,反要被他們所害也。故第一當設法滅其生機。凡僧道一名,每年應納人口稅。他們不耕而食,不織而衣,其稅當比常人加三倍。其寺院之曾經敕封的,可一律歸入皇傢,將僧道逐出,命咱們皇族中披剃者執掌之。其寺院之非正當受香火,有辭可駁者,當目爲淫邪,立即封閉,收其財産,逐其僧道。凡寺院中被逐之僧道,則於每省設立一極大之僧道堂養之。此僧道堂,可以各省之鄉闱場充之,遇秋季鄉試時,即可令此等僧道任修理的事情,及充當號軍等。命在此中修煉,不許出門,倘一有不安分之事,則聚而火化之。

除此之外,更有一法。凡不在以上二例之寺院,均可掃盡,其法在借重洋人。蓋極大的寺院,多在山水清幽的地,洋人最喜幽僻,可令其居住其間。



作爲傳教之地,或天主教,或耶蘇教,聽其所傳。最好者,如日本的佛教,宗旨相同,奪之尤易。咱們當同日本人說明,令他專騙他們的寺院,久而久之,他們的赀産,悉歸洋人的手,生機不絕而自絕。而咱們以此等寺院赀産送與洋人,則又可邀洋人的歡喜,一計而兩得,莫善於此也。


以上八條。凡所以處置漢人的。雖不能十分詳盡。而四面八方,搜羅一過。漏網之人。當亦不多矣。
噫!咱們不滅漢人,漢人必滅咱們;咱們之與漢人,實勢不兩立者也。咱們居漢人的土,已三百年,世界各國,誰不知咱們比漢人強,漢人比咱們弱。倘一旦咱們被滅於漢人,不特三百年前的威靈,付之浮雲,得無爲世界各國所笑麽。故今日者,除滅漢人外,無第二策。洋人的患,猶在其次。與其被滅於漢人,不如被滅於洋人。被滅於洋人,則咱們猶不失滅漢之威靈。且洋人亦萬不能滅咱們,洋人所慾得者,漢人的土地財産耳。咱們不妨以漢人的土地財産,送與洋人,而借洋人之手以滅漢人。漢人容易滅盡,漢人的土地財産,未必送盡。及此之時,咱們仍可保守其餘,立於世界,以與各國爭衡而圖自存也。



雖然,今日者,咱們亦有可滅之道一,與漢人同歸於盡之道一。一曰:人少勢孤,咱們八旗人,其數不過五百萬,以此區區的人數,而與四萬萬之漢人相敵,其勢已不甚容易。況東西各國,虎視眈眈,畢集於左右,咱們處其中,實如以一杯水置之群車薪之火中,不轉瞬即乾涸矣。故爲今之計,當想法兒發達人種。其說已略見婦女篇。然此法久而遲緩。不如遍覓世界中與咱們同種者,連絡結合,以資援助,使勢不孤而人驟衆之爲得計。至世界之中與咱們同種的,僅俄羅斯一國。俄羅斯國強而人多,同咱們本土相連。風俗同,政治同,交接極易。咱們當一心一意,同他親密。如兄弟,如父子,說之以情,動之以利,以博其歡心,一旦有事,無有不做咱們的援助矣。

一曰:鴉片煙。鴉片煙之害,不待言而可知。且每年鴉片進口,絕大利息,都被洋人取去,尤覺可惜。至漢人之食之者愈多,則咱們固然愈樂。然咱們的人,食之者亦頗多。近年漢人中則嘗有戒煙會、禁煙會等,而咱們則絕不聞問,依然酣醉其中。吾恐將來不待漢人滅盡,而咱們先爲鴉片煙滅盡矣。故爲今之計,當使漢人則食者日多一日,咱們則一律戒斷。其法宜先令漢人之爲農者,不種五谷,都種罂粟。出産多則洋人不能奪利,而後以所出之鴉片煙,悉歸官賣,不準私販,一切均與鹽法同。但賣價務必賤之又賤,十分之值,僅取三分。於是,食之者必多,不及數年,漢人當盡成煙鬼,一無生氣。若咱們的人,則不許買。有私買者,立時究辦。其現在之已食鴉片的,則押令力戒,不準複食。鴉片煙實易戒,力戒不食即可。若實係年老多病,力不勝戒的,則由官每日須給少許亦可。然不數年必能淨盡,無一食鴉片的人矣。

嗚呼!咱們八旗的同胞,勿謂目前安,死日在後日。勿貪目前歡,極樂在後日。勿墮祖宗之威靈,勿遺後人以大禍,其各戒之,凜之,奮之,勉之。臥薪嘗膽,戮力同心,以殲滅此四萬萬之醜類而後朝食。


乙己年八月十五日翻版印刷 滅漢種策
江水西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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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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